市、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,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
(以下为摘取内容)
使用“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”(www.shrxbm.cn),实施网上信息登记、民办学校报名和招生录取等工作。建议家长4月5日起,关注该网站,查询各类有用的信息。
小学阶段招生
4月9-23日,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,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;
未入园的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,到各区县招办自行登记孩子入学信息,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。
4月23日为信息登记截止日,所有信息不再变动。
《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》作为孩子入学报名、报到的重要凭证,家长须妥善保管。
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,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,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;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满3年(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/6/30),且连续3年(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/6/30)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。
符合入学条件的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上的实际居住地址,应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(或临时居住证)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。
4月24-27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,登录“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”,点击“民办小学报名”填报志愿。
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(入学信息登记时确定的区县内,或可以跨区县招生的小学)。
5月7日为民办小学入学面谈,按规定时间发录取通知。
初中阶段招生
4月28-30日接受民办初中网上报名,登录”上海市义务教务入学报名系统”,点击“民办初中报名”填报志愿,每个适龄少年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。
5月7-8日为初中入学面谈,按规定时间发录取通知,面谈日期以学校通知为准。
本市小学五年级毕业生报名民办初中时,网上须输入孩子的学生证号(学籍副号),及相关其他信息,方能进入民办初中志愿填报流程。
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,如需回本市本区就读初中的,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各区县招办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,随后按照民办初中报名条件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。
外省市户籍学生,学生本人须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;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》满3年(从首次发证起至2016/6/30),且连续3年(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/6/30)在本区街(镇)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。
符合在沪就读初中条件的学生可获得《初中入学告知书》,告知书作为入学的重要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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